关于市辖区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工程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规范市场行为,现将市辖区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办理情况及相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通过查询,市辖区仍有20个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未及时将工程款支付担保上传至市平台的情况。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日常监管,及时向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上传至市平台,于7月15日前完成附件中的问题整改,并将结果报送至我处建管科。
二是强化工资发放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资发放过程的监督,并在工资发放单上盖章确认。
三是严格工程款支付担保内容。建设单位要主动向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同时明确担保比例、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
四是加大惩戒力度。我处将持续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督查检查,定期通报所有项目工作情况。对多次通报、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记不良行为记录。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