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建筑业企业安管人员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落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有关要求,我处对全市部分企业开展了安管人员核查,现将第一批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61家企业安管人员不符合要求,核查结果为不合格。
二、整改要求
对核查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见附件),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完成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或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企业,我处将依规申请撤回其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联系电话:0554-6671617 (市建管处建管科)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