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0 11:26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春节前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摸排在建项目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农民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杜绝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欠薪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二、检查重点

(一)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支付担保情况。

(二)所有农民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录入淮南市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及其考勤情况;

(三)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发放所有农民工工资的银行流水情况;

(四)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及落实情况;

(五)是否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是否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将总承包中不可分割的工程内容强行分割给总承包外的单位进行施工;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要求施工垫资建设等行为。

(二)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至约定施工单位帐户中,并每月将工程进度款的20%以上按时足额拨付工资款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

(三)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支付担保,担保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担保金额是否符合(施工合同额8%—10%)要求。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开设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手续是否完整;总承包单位是否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实行总承包代发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是否仍存在线下发放工资现象。

(五)施工项目是否缴纳了工资支付保证金;是否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总承包单位是否与分包企业签订代发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合同或协议。

(六)用工企业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规范,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是否对应。

(七)施工项目现场是否设立了可用实名制人脸注册识别等方式进行进出场考勤的设备及考勤记录,并与市平台完成对接;已对接施工项目中,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是否按分工专业纳入平台系统管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及上岗工人是否按规定考勤。

(八)对已发生欠薪行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是否承担起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和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九)施工现场是否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四、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项目于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13日期间,按要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结果会同附件材料理清备查。

(二)全面检查

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通过现场查阅资料、询问和走访农民工等方式对所有项目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当场向被检单位反馈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整顿提升

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春节前,督促存在问题项目按要求整改,及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支付。各参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保障工资支付工作抓紧抓好。

(二)主动落实保障措施。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资金结付保障措施、积极预防化解工资纠纷,主动开展当前阶段建筑工人劳务款结算和兑付工作。

(三)加强实名制管理。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地现场内部管理,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现场到岗考勤履职,完善各项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的信息管理模式,密切监控考勤设备规范使用及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情况。

(四)加大惩处力度。我处将根据检查及整改结果,对存在问题较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附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受检材料清单.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