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钦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寿县第二净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南段)建设工程经现场检查,其顶管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偷工减料行为,按照《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规定,对你公司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记录一次不良记录并上传,公示期12个月,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