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钦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记录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26 10:15来源: 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安徽钦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寿县第二净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南段)建设工程经现场检查,其顶管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偷工减料行为,按照《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规定,对你公司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记录一次不良记录并上传,公示期12个月,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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