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及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处理通报

发布日期:2024-04-11 16:30来源: 市经开区建设发展局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4年3月26日我局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等规定做到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

在巡查中接到建设单位淮南中隆粮油有限公司反映该项目施工单位中化学三化建(安徽)建设有限公司(原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安徽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经我局现场查看,并于2024年3月30日由淮南市建发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屋面防水保温层、屋面拱板、墙体砌筑砂浆进行质量抽检,发现粮食平房仓二屋面防水保温层、粮食平房仓一墙体砌筑砂浆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单位中化学三化建(安徽)建设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我局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中化学三化建(安徽)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T71E3L)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4年4月8日-2024年10月7日)。

二、给予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徽尚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21686859062W)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4年4月8日-2024年10月7日)。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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