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推进施工全流程,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城市建设科、燃气热力监管科、质量安全科、市建筑管理处等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施工管理。进入施工阶段后,不定期开展一轮全覆盖督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办,并形成通报。
各区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区直相关部门、涉及乡镇、街道、供水、供气专营单位为成员,负责辖区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工作。
区住建部门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工作。
属地政府负责施工环境保障,具体负责改造小区内违建拆除、舆情处置等工作。
供水、燃气企业负责改造小区供水、燃气管网排查、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管线交底、施工旁站等工作。
二、施工全过程流程
(一)施工前准备
1.施工组织。一是明确项目部组成人员。施工单位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和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要向市、区住建部门进行报备。二是技术交底。建设单位会同区住建部门、属地街道,组织设计、监理、施工、跟审、专营等单位召开技术交底专题会议,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划分施工分区,明确安全文明施工保护措施以及施工注意事项等内容。三是燃气管线对接。从施工备案、签订四方协议(建设、施工、监理和燃气企业)、制定《涉燃气管网施工保护方案》、管线施工技术交底、工地探管、同进同出、联合会商施工监护举措等六个方面,与燃气企业进行全面对接落实。四是劳务队伍报备。选定专业分包及劳务队伍后,要将分包合同、单位信息(名称、法人)报市建筑管理处进行报备。五是公示公告。在改造小区内设立公示牌,公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工程造价、工程工期(开竣工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负责人及联系方案;将施工时间安排(每天固定动工时间和收工时间)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告,提前向居民进行告知。六是岗前培训警示。施工单位可自行组织或邀请相关专家,按照要求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培训,传达省、市有关要求和观看警示案例,培训资料(签到、图片、课件等)收集整理后报区住建部门。
2.小区管线梳理排查。一是燃气企业每个小区至少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对小区内的埋地管道采取现场插小红旗或提前用石灰粉做好标记的方式,予以明确。二是供水企业每个小区至少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根据小区内供水管网材质、年代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协助施工单位指定小区供水管网点位。对存在施工管网破损风险的,要采取临时供水的方式,保障居民供水。
3.明确居民监督员。由街道、社区牵头,根据改造小区规模,选定3—5名居民作为施工监督员,并将监督员信息在小区内进行公告,全过程参与施工监管。
(二)施工过程监管
1.落实调度机制。施工单位每日召集班组人员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及技术标准交底,安排布置当日工作等;区住建部门会同属地乡镇街道每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召开调度会,对工程进度、人员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报区专班会商研究。区级专班根据需要,酌情开展协调调度,原则上两周一调度。
2.施工现场管理。 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结合小区实际,合理划分施工分区,采用“滚动施工”模式,有序推进,杜绝全面施工,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施工单位应设置临时围挡、警示标识,划分作业区、材料堆放区,避免交叉干扰;小区内施工时,需为居民预留安全出入通道,加装防护网、防尘罩。分散点位采用“微型工地”模式,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
3.高风险作业管理。
①脚手架安装。脚手架基础设置、剪刀撑间距、扫地杆数量、连墙件强度和连接方式、密目网设置、首层防护棚搭设等情况应符合相关规定,严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等安全隐患。
②高处作业吊篮设置。悬挂机构及前支架、配重方式和重量、制动器、限位装置、防坠安全器、安全钢丝绳、安全绳等设置情况应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吊篮安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防倾覆、高坠等安全隐患。
③施工机械管理。加强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机械作业安全管理,严防违规操作伤人、压裂承压管道等安全隐患。
④土方开挖管理。放坡或设置支撑、坑边堆载、上下坡道或爬梯、临边防护和夜间照明警示灯等情况应符合相关规定,严防坍塌、坠落伤人等安全隐患。
⑤现场消防管理。电焊和气焊专项防火措施、动火作业审批、消防培训、灭火器材、火灾应急预案及组织演练等安全管理情况应符合相关规定,严防发生火灾隐患。
⑥有限空间作业。管道井、化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以及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严防中毒窒息安全隐患。
⑦临时用电管理。应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开关箱“四个一”和电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情况,严防触电伤人隐患。
4.做好居民沟通协调。街道社区牵头,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居民意见处置与回复,及时响应,电话或见面沟通,不得以任何理由置之不理。涉及改造内容变更事项,要会同建设单位、设计、监理进行会商反馈。
(三)施工收尾工作
1.通信线缆切割。改造小区同步实施通信线缆沟槽、检查井等入地改造完成后,区工作专班督促通信专营单位在一个月内完成新老通信线缆的接割。
2.设施移交管理。改造小区同步实施供水、供气、供热等改造完成后,经专营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由专营单位进行后期运维管理。
3.项目竣工验收。改造小区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工作竣工验收流程,在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相关措施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将进行严肃处置,并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在当年度及下一年度资金分配中作为扣减因素。
1.改造过程中,因不文明施工挖断供水、供气等设施的,将对专营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出现多次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要求从严从重对专营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改造过程中,因野蛮施工、前期工作未落实、设计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居民高频投诉的,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回复居民。
3.市级工作专班督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较严重,以及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曝光,采取责令整改、停工整顿、移交处罚、信用惩戒等手段,强化监管约束力度。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