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4-30 17:28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安〔2024〕9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形势平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我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建安函〔2024〕136号)、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南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于2024年3月25日-4月2日开展了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分2个检查组,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了16个在建项目,对项目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计下发14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存在问题移交清单》,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反馈。检查发现多数企业能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现场安全管理总体受控,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项目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设置不到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仍然存在少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规模配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员。

(二)个别项目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设置不到位。坠落半径内未设置防物体打击隔离措施;个别电梯井口立面无防护;个别窗口临边无防护。

(三)个别项目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道路积尘,局部裸土未覆盖,建筑材料堆放散乱。

(四)个别项目未按照法律规定购买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如洛河供销社棚改项目。

三、处理决定

根据现场检查及各项目整改回复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未购买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项目作出如下处理:

给予洛河供销社棚改项目施工单位淮南市长青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移交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目前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安全管理工作挑战仍然存在。各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扎实有效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狠抓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整改,自觉规范建设行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落实市建管处《关于加强淮南市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现场巡查,记录安全日志。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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