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住建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4 09:24来源: 省住建厅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标函〔2024〕48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及<2024年度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建稽函〔2024〕212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住建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受检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另行通知。

二、检查时间、内容和方式

检查时间:2024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

检查内容:从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受检企业,对受检企业2023年度出具的任意2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人员询问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工作指引》(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相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进行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我厅将在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予以公告,并按要求录入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相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公告将检查结果录入相关企业信用记录。

(三)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廉洁纪律要求。

联系人:颜梦婷       0551-62875022

邮箱:zzk1117@163.com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日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工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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