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23]2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行为,有效破解拖欠工程款问题,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3]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制定了《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