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公布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基本完成,评价结果已正式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时间
2019年6月10日。
二、公布方式
信用评价结果在“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0.99.191:8002/)公开查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自行下载并打印信用报告,扫描信用报告二维码显示企业实时信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请各市站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信用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进行专项调度,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请各市站重点加强信用信息真实性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
(三)加强指导,收集建议。为不断优化工作系统,提高工作水平。请各市站在指导企业做好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同时,广泛收集系统优化建议,及时反馈省总站市场科。
联系电话0551-62875022。
2019年6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