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推进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在线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建市函〔2026〕7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金融监管分局、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权益,根据省政府2026年重点工作“加快完善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功能、提升服务能力”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工资专户管理
我省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可以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工资,或者按工程建设项目单独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名称、开立流程需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等文件要求。
二、优化工资发放模式
(一)推进工资线上发放。为更好服务建筑业企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依托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了安徽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干活有数据、用工有实据、发薪有依据”的全闭环运行,为建筑业企业提供高效、规范、透明的工资支付管理服务,实现专户资金动态监管、考勤与工资数据实时对接,有效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与用工风险,助力企业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鼓励平台应用。鼓励项目总包单位通过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zhctc.com/public-services/)在线编制工资表、与银行实现数据交互、完成农民工工资发放。已通过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线上发放的市,可在系统合同到期后逐步调整通过本平台开展相关业务。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银行机构加强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鼓励支持相关银行机构对接平台。
(三)加强数据互联。已对接平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对农民工工资专户进行特殊标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平台建立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在专户开设后,实时将农民工工资专户相关数据上传至平台;在完成工资线上发放后,实时将工资支付等相关数据上传至平台。平台对农民工工资线上发放全量业务数据(含人员、班组、考勤、专户流水、工资发放明细等)统一归集校验,经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全量、实时共享至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平台运营单位需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严格对标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管要求,保障数据传输的完整性、时效性。对工资线上发放相关数据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等质量问题,应第一时间责令相关项目单位限期整改。
三、有关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监管部门要强化统筹协同,积极鼓励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行工资线上发放,指导平台运营单位依法依规提供工资线上发放服务,且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各市相关部门在平台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551-62871513;
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551-6447675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