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经开区(东盛友邦)原料药及制剂产业园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处理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在2025年9月4日对淮南经开区(东盛友邦)原料药及制剂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的安全巡查中,发现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现场扬尘措施不到位,施工道路存在大量抛洒土及积尘,责令停工整改,9月5日发现该项目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现场仍进行施工作业,监理单位未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和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淮南经开区(东盛友邦)原料药及制剂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兴旺(注册编号:皖1342005200802449)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5年9月10日-2026年3月10日)。
二、给予淮南经开区(东盛友邦)原料药及制剂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郭佶(执业印章号00792535)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2025年9月10日-2026年3月10日)。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