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09:09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园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建管处,各建筑业企业:

为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建筑业行业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分析经济形势、制定行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制度》,为切实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签订合同额、建筑业总产值、期末从业人数、施工规模、利润总额等。

二、调查范围

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劳务企业(包括非统计入库企业)。

三、调查方式

建筑业企业通过安徽省建筑业分析管理系统(登陆入口:安徽省住建厅官网-协同办公-建筑业分析管理系统;网址:http://dohurd.ah.gov.cn/zwfw/xtbgpt/index.html)报送调查指标数据。

四、报送时间

建监管101表,为每月报送,每月数据于次月后10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建监管102表,为月、年报,每月、每年数据分别于次月10日前报送。各企业于2024年3月12日前,填报2023年年报数据及2024年月报补录。

五、相关要求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的指标数据是建筑业经济运行分析的必要基础信息。各县区(园区)住建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督报、数据汇总与数据审核工作,正常经营建筑业企业务必尽数通知,确保按时上报;建筑业企业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各县区(园区)住建部门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建筑业统计管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报市住建局建管科,并指导督促辖区内建筑业企业于2024年3月12日前完成安徽省建筑业分析管理系统登录填报及补录工作。


    附件:建筑业统计管理人员登记表.xlsx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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