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1:10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https://zjj.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A2230办公室,电话6678382,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南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紧扣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关键内容、关键环节,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内容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一)主动公开

我局充分利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平台,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我局相关的住房保障、行政审批、财政预算等政务信息。本年度共发布信息134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1条、政务动态信息77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8件,本年度已办结145件、结转至下年办理3件。(网页申请99件、信函申请49件)主要涉及物业服务合同、招投标备案、施工许可证等。均在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本年度收到行政复议12件,行政诉讼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47件。聚焦网站信息内容错敏、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查漏缺补、逐一整改。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实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平台监管,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升网站信息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内容,持续完善重点领域栏目设置与更新。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培训,局机关内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按季度邀请律师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畅通监督渠道,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与社会评议制度,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8

0

0

0

0

0

1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1

0

0

0

0

0

5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4

0

0

0

0

0

44

(七)总计

152

0

0

0

0

0

1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

0

1

0

12

0

0

4

0

4

0

0

4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随着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诉求日趋多样化,也面临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和重点信息公开精细化水平需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功能和作用需持续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队伍工作能力建设,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业务骨干培训力度,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

我局今年根据省级重点领域目录调整要求,及时梳理栏目分级,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栏目调整与信息更新。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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