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印发2023年购房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5 17:21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出台背景

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住房消费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淮南市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专班《淮南市2023年进一步发放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淮两稳一促20232),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出台依据

依据淮南市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专班《淮南市2023年进一步发放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淮两稳一促20232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一是起草初稿。根据《淮南市2023年进一步发放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淮两稳一促20232文件,结合我市实际,2023911日,形成本方案初稿。二是征求意见。市住建局组织召开研讨会,牵头草拟了《2023年购房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912日、19日、109日多次征求参与商家线上平台、房地产企业及相关部门意见。在与各方充分沟通、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本实施方案三是印发。本实施方案于2023年10月12 印发执行。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含3个方面13内容。
    第一方面:总体要求明确了消费券的类型、发放方式、使用方法和使用范围。对在2023526日至2025525日期间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发放购房消费券,总额度8000万元。自202393日起,对购买1年内可交付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发放价值3000元的购房联动消费券,总额度900万元,共3000张,以商品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发完为止。

购房人持购房消费券、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发票在政务服务窗口领取实际缴纳契税金额50%的购房补助(多子女家庭或农民进城购房家庭领取实际缴纳契税金额70%的购房补助)。

购房联动消费券实名制使用,购房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商家留存,用于补贴资金的核销)在指定的商家消费家电、家居等商品时出示,可抵扣现金,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兑换,抵扣比例不超过消费总额的30%

第二方面:工作流程,包含前期准备工作、发放工作、资金核销工作。明确参加活动的商家需递交承诺书,做出诚信承诺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放消费券。消费券资金按月核销。

第三方面:工作职责及相关事项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监督检查对特殊情形的处理作出规定。领取购房消费券、购房联动消费券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如撤销返还补助款。因合同撤销、变更等原因又重新办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的,不予发放购房消费券、购房联动消费券
    、创新举措
    将商品住房消费与家电家居消费上下游联动,精准投放,激活有效消费需求。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购房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消费券发放工作,对发放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二是确定职责分工,各部门分别负责数据汇总、信息推送、商家动员、印制发放、资金核销等工作,各类型消费券均确定核准人和发放责任人。
    三是开展第三方审计参与活动的商家按月报送购房联动消费券核销资料,相关部门收集核销资料并进行初审后,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将核销资金支付至各商家账户

、下步工作

《意见》实施后,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宣传,购房人信息梳理、核验,发放信息推送,审计核销以及协调服务等各项工作,把惠民助企的实事办好,促进居民消费增长

政策咨询渠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胡广群  53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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