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房改中心专职副主任赵勇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21 08:29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请谈一谈《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意见》的制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7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市〔2022〕75号)精神,补齐县域建筑业发展短板,培育和壮大县域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县域建筑业是我市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门,为全市建筑业产值贡献显著。制定《意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县域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建筑企业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提升资质登记,推动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意见》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意见》共包含13部分内容,主要是培育骨干企业、支持资质升级、开展“双招双引”、优化招投标方式、鼓励拓展市场、改革建设模式、提供金融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强化人才支撑、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用管理和统筹协调推进

三、对企业资质升级有哪些支持?

主要是鼓励建筑业企业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形成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施工总承包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本县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甲级(一级)资质综合(特级)资质的,以企业年度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为基数,县财政给予一定额度资金奖励。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类企业(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参照执行。

四、《意见》在建筑企业“双招双引”方面如何支持的?

主要是鼓励地方国有企业与县域以外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特级施工企业成立合资建筑业企业,在资质申请方面予以支持。对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一级(甲级)资质等高等级资质企业迁入县区的属地可按照企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给予综合贡献奖励,并优先保障办公建设用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建立建筑业科技示范产业园区,招引属地建筑业企业入园发展,对入驻园区、企业孵化器以及租用政府投资建设的物业办公的企业,比照工业企业房屋租赁标准给予租赁费用奖补

五、《意见》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是如何要求的?

主要是各县区要规范保证金收取,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严禁向建筑业企业收取其它保证金。全面推行使用工程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形式,推广工程质量保险,全面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对已用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用保函保险形式进行替代,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拒绝。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进度款支付不应低于期中结算价款的8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工程延期结算的理由,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健全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主材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浮动风险,超过部分应由发包方承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三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免交,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存储比例。

政策咨询渠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科  黄文 665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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