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口袋公园建设“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为鼓励和支持各区加快推进我市口袋公园建设工作,经研究,制定了《淮南市城市口袋公园建设以奖代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6日
淮南市城市口袋公园建设“以奖代补”办法
口袋公园建设是我市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为鼓励和支持各区加快推进我市口袋公园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范围
对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等利用区级财政资金,在城区范围内实施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的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高新区、经开区实施的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不在奖补范围。
二、建设标准
口袋公园是指面向公众开放,形状多样,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及沿街零星边角地块、闲置地、废弃地、临时绿地等,面积一般在4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之间。口袋公园规划建设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公园选址:科学合理、分布均衡,满足300-500米服务半径要求。
2.规划布局:功能分区合理,整体协调,适老宜幼,体现文化特色,突出一园一品。
3.设施设置:合理配置,经久耐用,注重人性化,体现文化艺术性、智慧互动及趣味性。
4.植物配置:突出功能性、乡土性、景观性,注重林荫化及人性化。
5.地面铺装:铺装材质耐久性、生态性、协调性、艺术性及文化特色。
6.周边衔接:融入周边、开放可达、便于管理、美化处理。
三、补助标准
每年从城市维护费用中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年度通过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的口袋公园投资规模,按照下列标准予以补助。
1.口袋公园建设投入(以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下同)30万元以内(含)的,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竣工决算审计金额的70%。
2.口袋公园建设投入30万元到70万元(含),原则上,30万元以内的按照70%补助,超出部分按照50%进行补助。
3.口袋公园建设投入超过70万元的,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流程
1.计划上报。各区于1月份上报当年的口袋公园建设计划及年度进展安排。
2.复核审查。各区于2月份完成口袋公园建设选址,并上报市住建局进行复核报备,设计方案报市住建局审查,确定补助项目。
3.竣工验收。口袋公园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后,将口袋公园设计方案、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招投标资料、中标人投标文件、施工资料及施工前后对比图片等资料,报市住建局备案。
五、资金管理
1.资金拨付:当年度内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交完整资料后,按照补助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2.资金管理:口袋公园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六、绩效评价
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对各区实施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口袋公园开展绩效评价,对建设品质较好的、居民满意度较高的2-3个口袋公园,视情况予以奖励补助。
本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