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六届市政协四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施工单位工人外租房安全防火管理”提案,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2022年5月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实地调研,部署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市住建局牵头组建了淮南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2022年集中攻坚阶段,全市排查整治消除隐患482处。为持续抓好自建房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局以重点区域经营性自建房、改扩建房屋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房屋为重点对象,先后开展5轮次排查整治,共排查整治结构、消防隐患1554处。同时我局先后开展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专项治理、全市重大项目周边群租房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取缔群租房127处,消除结构、消防等隐患300余处。
二、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市级排查。“10.19”住宅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我局坚持将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紧抓不放,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今年3月份全市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以来,我局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配备结构、消防专家,分成5个排查组,聚焦重点区域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采取包保县区、分工负责方式,会同属地住建、消防部门和乡镇(街道)协同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90个乡镇(街道),市级专班已覆盖排查70个乡镇(街道),排查覆盖率达77.8%,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810栋。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市级工作专班各排查组安排专人每日梳理排查数据,由专班办公室负责汇总,建立问题清单,分级分类下发《问题交办函》40份,目前已整改问题隐患990处。分三批次提请市安委办挂牌督办38栋经营性自建房,部门挂牌督办14栋经营性自建房。督促属地落实整改责任,共停产停业或限制经营183栋房屋,维修加固163栋房屋,拆除300栋危险房屋。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为深入推进全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市级专班牵头抓总、统筹调度作用,我局定期组织召开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淮南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淮安〔2022〕12号)文件要求,对利用自建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进行摸排,共排查整治隐患338处。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我局积极邀请“信息归集平台”研发工程师、安理工建筑专家等,围绕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系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点》、“房屋安全管理一体化”平台,区分层次开展多轮业务培训。全市共800余从业人员参培参训,有效提升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五是强化施工单位用工租房安全管理。一方面压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明确责任人,负责劳务人员居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地现场临时宿舍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对在外租住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将劳务人员居住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聚焦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租住危房、群租房、私自搭建钢结构夹芯板房用作员工宿舍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工人租住安全。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开展排查。市级专班将持续开展督导排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县区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力量、经费等投入,动员安排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参与,把握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切实把房屋安全隐患查准查实。
二是紧盯问题整改。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分类推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整治,落实清单化、闭环式整改要求,确保逐一销号。对整改不力、进度迟缓的,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压紧压实“最后一公里”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淮南市违法建设防控和处置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发挥专班作用,联合自规、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发力,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夹芯板、彩钢板、钢结构等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和施工行为,有效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筑牢防范化解自建房屋安全风险防线。
四是实施府检联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人员密集的城中村、学校医院周边、重大项目附近及工业园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详细核查,发现有关部门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推动问题隐患整改不作为的情形,联合市安委办移送纪委监委、检察机关依法处置,并及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感谢您对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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