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回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流程大概是什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3-03-01 17:20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答:因土地取得方式不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流程在立项用地和工程规划阶段会有较大差异,可分为两大类。

一、划拨类

一般为政府投资类项目:

1、发改委·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复)

→2、自规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选址方案通过后核发)

→3、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批复

→4、自规局·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可同步报批规划设计方案

→5、自规局·划拨决定书(土地权属证明)

→6、自规局·工程规划许可证(见划拨决定书后即可办理)

→7、住建局·施工许可证

→8、住建局·竣工验收,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备注:我市存量土地不需要进行用地预审,可同步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非存量土地(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以外的土地),需先办理用地预审,再办理选址意见书。

二、出让类

工业项目:

      1、发改委·备案

→2、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同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同步报批规划设计方案

→3、自规局·工程规划许可证

→4、住建局·施工许可证

→5、住建局·竣工验收,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非工业项目:

1、房地产开发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发改委·备案

→3、自规局·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可同步报批规划设计方案

→4、自规局·工程规划许可证

→5、住建局·施工许可证

→6、住建局·竣工验收,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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