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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淮建管联〔2022〕53

各区县住建局(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市建管处:

为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保函保险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工作,减轻中小型建筑企业负担,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各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推行力度。到2022年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保函保险替代率不低于70%。其中政府投资(含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房建市政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替代率不低于50%

二、组织摸排整改

各区县住建局(建设局)、市建管处对202051日以后竣工的本辖区内政府投资(含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房建市政项目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见附件2),实行闭环管理。要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建筑业企业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已经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替换,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一律不得拒绝。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对202211日以来招标的房建市政项目进行全面摸排(见附件3),对招标文件隐含限制采用保函保险方式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的,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加强协调联动,及时开展摸排整改,按省住建厅要求全面落实推动保函保险制度。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成效及排查表(附件2、附件32022725日前分别报送至市住建局和市公管局。

市住建局建管科  韩发根  5361223

邮箱:2484927616@qq.com

市公管局督查科  黄小龙  6818687                     

邮箱:287637022@qq.com                         

附件:1.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2.政府投资项目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情况排查表

3.房建市政项目保证金约定情况排查表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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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淮建管联〔2022〕53号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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