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情况
1.“市建筑管理处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建筑企业、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教育培训等工作。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标(200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08)78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该单位原有在职职工45人、消防职能新增16人,未入社保退休职工2人,车辆5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要求,市建筑管理处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其单位经费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预算598万元。
2.“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建立本地区造价信息数据库及工程造价指标、指数;负责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备案管理工作等。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标(200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08)78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全站在职职工10人。车辆1部。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预算118.36万元。
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号)要求,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全面启动我省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立项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号)。
(3)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建设标准采取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两种类型。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我省补助范围为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农村C级和D级危房改造。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政府补助部分,中央和省级每户综合补助标准为0.95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县承担。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预算160万元。
4.“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项目。
(1)项目概述。实施对本市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评审专家费用。
(2)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着力推进“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 ;强力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全力提升建筑业整体水平 ;大力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努力打造优良建管队伍 。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建筑管理处运转经费)项目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