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辖区在建项目3-4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全力维护建筑领域和谐稳定,我处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进账、支付、工资保证金缴纳等情况开展了全面专项排查。现将排查发现问题、典型情况及后续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经查,市辖区仍有33个项目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存在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专户使用不合规等问题。个别项目甚至因欠薪引发工人投诉、上访,扰乱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时向专户拨付人工费,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于5月30日前完成附件中的问题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至我处建管科。
二是强化实名制用工管理。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用工制度,所有工人进场必须扫脸进入,工资严格根据考勤发放。各总包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无考勤无工资”意识。
三是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要主动向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明确担保比例、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
四是及时设立“安薪之家”。5月底前,所有已办证的房屋市政工程均须在项目门口设立“安薪之家”。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项目,应设立专门的办公地点,容纳人数不少于30人;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的,可结合项目“农民工培训学校”,设立专门的办公区域。
我处将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检查,定期通报所有项目工作情况。对各项制度落实不力,被多次通报、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记不良行为记录。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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