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节前自查自纠。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和冬春火灾风险隐患整治等工作要求,持续紧盯危大工程施工、高处作业防范、起重机械使用以及“三区”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火、防滑、防高坠、防冻、防坍塌、防中毒、防触电”等安全措施,在春节前开展安全自查,做到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不缺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我处将重点聚焦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企业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治理等情况,对辖区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抽查。
二、严格履行放假前“报停”程序。春节放假前,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报停”程序,切断各类起重机械、电气设施电源,确保基坑、架体、临时设施和堆物堆料等方面的安全稳定后,由项目部向总监理工程师(未实施监理的项目向建设单位提出)提出书面停工申请,并落实项目部值班值守安排和安全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部停工申请进行复查确认后签署停工通知书,停工期间除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外,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者留宿生活区。
三、强化假期施工安全管控和服务保障。春节放假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要根据节日期间施工计划和内容,提前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建立项目在岗人员清单(包括工人、管理人员、勤杂人员等所有人员),严格落实以下管控要求:建设、监理、施工三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员、全程在岗履职,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落实节日带班生产。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检查力度。强化春节期间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保障留淮人员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的春节。
我处将对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加强监管执法和服务指导,严肃查处参建单位相关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管理人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等行为,维护好春节期间施工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和信息报送等制度,明确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要严格按照节日值班表落实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工作,不得由保安(或门卫)替代项目部值班人员。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节日期间,我处将对各在建工程值班值守情况开展随机巡查。
五、严把复工关口,落实“六个确保”。要求各参建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六、做好信息动态报送。各在建工程要在2月12日前,将《春节停工检查验收表》或春节期间继续施工专项安全保障措施(或方案)报送至我处,在春节后复工前将《复工检查验收表》报送至我处。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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