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三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0 11:26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质〔2025〕19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深入推进行业整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南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第三季度全市综合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春峰;副组长:吴昌保;成员:曹晖、赵发阳、秦晓阳、江鸿、陶华诚、宋维东、雍峰、王永晨、程朗、郁宁、梅震宇、程晓东、胡宏宇、孟晨飞、李俊辉、薛松、郑国庆,市级专家库成员2名及检测单位相关检测人员。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条文。

三、检查范围与时间

检查范围: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对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主体正在施工的房建、市政工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

检查时间:自8月25日开始

四、检查内容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管理检查。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专项开展:

1.关键岗位人员。重点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到岗履职;专职安全员履职证明资料,如安全日志、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

2.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提取,支出有据;是否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是否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监理;三级安全教育、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教育情况;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购买情况等。

3.工程质量资料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等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工程质量资料等行为;工程施工方案、监理细则、施工交底等项目管理资料是否依据现场实际编制;绿色建筑设计、变更手续管理和专项验收制度落实等情况。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好房子 安徽造”工程质量监督八项措施(试行)》落实情况。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现场检查。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专项开展:

1.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检查。重点抽查:主体结构各分部分项验收是否规范,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钢筋制安质量,混凝土试件制作、养护及送检是否规范,质量多发问题治理情况;钢结构构件、防火防腐涂料进场验收是否规范,焊接、紧固件连接、涂料施工质量管理等。

2.住宅投诉常见问题检查。重点检查:住宅渗漏裂多发问题防治情况,外墙、卫生间等防水施工质量,蓄水、淋水试验情况;砌筑抹灰、外门窗制安、屋面施工质量;有关施工质量检测落实情况,分户验收落实情况等;业主开放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装配式建筑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是否按经审查的装配式建筑预评价文件组织施工;装配式施工质量保证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培训制度、技术交底等是否落实;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有效;施工记录及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分项工程专项验收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检查。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专项开展:

1.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和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实施情况;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是否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等。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项目是否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现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2.建筑工地消防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需动火动焊施工的,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施工工地办公、员工宿舍等临时用房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3.食品卫生。重点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食堂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4.扬尘污染防治。重点检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十条达标措施落实情况;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监管平台情况。

五、对检查问题的处理

检查中如发现在建项目存在违反规范标准等行为,检查组将根据情况给予责令整改、通报、信用惩戒、移交处罚等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参检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二)各受检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三)各检查组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结束后,在限期整改时间内将处理结果报我处。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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