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建管质〔2025〕10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建管质〔2025〕6号)要求,我处于3月10日-20日开展了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取了42个在建项目(市辖区10个、高新区14个、经开区1个、潘集区2个、毛集实验区2个、寿县9个、凤台县3个、煤化工产业园区1个),检查内容包括市场行为、施工过程资料、实体质量抽测、原材料现场取样送检等,累计抽检钢筋原材60组、砌块原材5组、保温材料6组、防水卷材25组、混凝土构件强度147个、现浇板厚度83个、混凝土构件钢筋保护层156个,共计下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42份。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部分项目梁柱、剪力墙等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等质量常见问题;少数项目存在二次结构钢筋布置不到位、二次填充墙填缝不密实现象;部分大于300mm洞口过梁搭接长度不足250mm;钢筋绑扎存在跳扎;个别构造柱顶部浇筑不密实;部分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不到位,道路积尘,垃圾未及时清理。
(二)责任主体市场行为方面
个别项目监理人员未提供岗位证书及社保证明;部分项目人员社保未及时更新。
(三)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情况
部分项目施工、监理管理资料存在错记、漏记、缺失等问题;有些施工单位对《监理通知单》提出问题的回复不规范,施工记录不全,或与监理单位旁站记录不一;个别项目原材料进场台账不全。
三、处理意见
结合本次检查的实际情况,经综合评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现场施工不规范、资料整理不完善、整改回复不及时的项目相关单位予以全市通报
1.双玺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奎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淮南市老城区龙王沟中下游雨洪分流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淮南市建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给予相关责任人信用惩戒
1.分别给予佳诺星驰大厦项目施工单位安徽中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薛可意(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皖234212126036)、淮南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陈永胜(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34005094),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5年4月17日-10月16日)。
2.分别给予寿县红星城市书香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徽瑞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应建东(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皖1342021202200702)、监理单位淮南硕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胡雅芹(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34014089)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5年4月17日-10月16日)。
3.给予华盛国悦府项目监理单位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晓鲁(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34017728)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5年4月17日-10月16日)。
4.给予淮南市能源数据中心及数字经济万创园项目监理单位浙江荣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周雪雄(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33007458)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5年4月17日-10月16日)。
5.给予淮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监理单位安徽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刘才伟(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34008916)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5年4月17日-10月16日)。
6.给予新达商业广场项目施工单位安徽侨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齐辉(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皖1342021202200860)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5年4月17日-10月16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处罚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县(区)主管部门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认真整改,逐一复查,逐一销号,按照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和制度执行情况,对违法违规项目主体单位、未履职尽责的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罚,并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处备案。
(二)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行业监管要求
各县(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完善行业监管举措,强化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针对当前住宅工程投诉中渗漏、现浇板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占比较大的情况,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贯彻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认真落实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提高住宅工程业主满意度。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