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0-30 17:15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作者: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质〔2024〕26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为保障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我处于9月2日-11日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取了41个在建项目(市直管9个、高新区15个、经开区2个、潘集区2个、毛集实验区2个、寿县6个、凤台县3个、煤化工现代产业园区2个),下发抽查记录41份,下发监督意见通知书3份。检查内容包括市场行为、质量控制资料、质量管理资料、实体质量抽测、原材料现场抽检等。检查组累计抽测混凝土强度构件121个、现浇板厚度构件75个、钢筋保护层厚度构件99个;累计抽检钢筋原材73批、防水材料36批,保温材料2批、砌块等原材12批。

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上各项目质量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基本同步,多数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部分项目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等质量缺陷;钢筋绑扎和拉结筋留置不规范;部分项目的砌体灰缝不饱满,水平灰缝不平直,存在透缝等问题;钢结构螺杆安装方向不规范。

(二)责任主体市场行为方面

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不到位;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数量不足。

(三)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情况

个别项目存在施工、监理资料不完整、记录不及时;防水卷材进场使用缺乏追溯性;部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存在签字盖章不全、缺少影像资料等现象;部分项目施工技术文件现场针对性不强、未及时更新引用规范。

三、处理意见

结合本次检查的实际情况,经综合评定,对检查中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给与相关责任人信用惩戒:

(一)分别给予国烨新城项目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占利(注册号/执业印章号:京1112006200807070)、监理单位北京中协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吴明春(注册号/执业印章号:34007393)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4年10月17日-2025年4月16日)。

(二)分别给予寿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六期)项目施工单位安徽明超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中凯(注册号/执业印章编号:皖234070913658)、监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江飞(注册号/执业印章编号:35019823)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4年10月17日-2025年4月16日)。

(三)给予凤台县城关镇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单位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伟(执业印章编号:37022733)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一年(2024年9月3日-2025年9月3日)。

(四)分别给予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路岗站)项目施工单位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国庆(执业印章编号:鲁2372016202393307)、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玉贵(执业印章编号:00265722)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

(五)给予耐牛新型环保家装辅料生产项目施工单位上海砼力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景辉(执业印章编号:沪1312022202305954)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6个月(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施工、监理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二)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要切实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对新建住宅工程,严格落实“三阶段”业主开放日制度,有效减少工程质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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