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秋季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防高坠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1 15:17来源: 市建筑管理处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建管202419  


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形势平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建安函〔2024136号)、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南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淮南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秋季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防高坠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施工秋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季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李俊英;副组长:崔北名、吴昌保;成员:赵发阳、王永晨、程朗、刘珺、李俊辉、郑国庆。

二、检查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等法律法规及近期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等工作安全管理文件。

(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16)等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高新区、经开区所有在建工程中抽取项目进行检查,对凤台县、寿县的项目进行督查。

四、检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91日)宣传自查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述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企业和工程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备查。

(二)第二阶段(9月2日-9月6日)检查阶段

2个检查组对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高新区、经开区、凤台县寿县的在建项目开展集中检查。

(三)第三阶段(9月7日-9月14日)复查和总结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较多或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复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关键岗位人员。重点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到岗履职;专职安全员履职证明资料,如安全日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支出有据。

(三)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重点检查:三级安全教育、班前教育、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等教育情况。

(四)危大工程。重点检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和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实施情况。

(五)高处作业。重点检查: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六)临时用电。重点检查: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

(七)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重点检查:是否履行注册登记、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手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是否落实防碰撞、防外电措施;垂直度、自由端高度和附墙间距超标及附墙装置是否合格;安全限位、保险装置是否缺损、失效;主要结构件是否出现塑性变形、焊缝开裂,主要部件混装、漏装和基础预埋件无合格证明文件;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仍在使用及绳端固定不符合标准;超载(超员)等违章使用起重机械。

(八)有限空间。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劳动保护用具,是否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购买情况。

(十)建筑工地消防。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办公、员工宿舍等临时用房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一)扬尘污染防治。重点检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十条达标措施落实情况;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监管平台情况。

(十二)食品卫生。重点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食堂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十三)其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将此次检查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

(三)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对单销号,整改过程要留有文字、图片记录。我处将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隐患排查及整改消除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秋季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防高坠专项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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