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淮南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4 13:43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引》等文件精神,对原方案进行优化,现将优化方案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费用,提高审批效率,企业从拿地到办理不动产登记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市园区范围内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不超40000平方米(含400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超15000平方米(含1500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6层(含6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含24米),无地下室,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不涉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用地性质为工业的普通厂房、仓库(不含办公楼、宿舍楼及配套建筑)等项目。

三、改革措施

(一)减免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费用。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程勘察费、施工图审查费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对于园区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可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在数据使用有效期内,各单位不得要求项目单独编报评估评审事项。(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项目许可流程。针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经建设单位申请,设计单位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规划和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承诺,在新出让土地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时申请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1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实行承诺制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单位提供承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10日内报备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

(四)不再实行强制监理。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再强制聘请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自我管理,或通过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咨询等管理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承诺制。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提供承诺,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后15日内上传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减免政策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免征人防易地建设费。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减免政策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需修建防空地下室,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牵头单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八)开展联合验收。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由5方责任主体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实行联合验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九)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外线接入工程由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负责建设。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提供该服务的,免于办理占路、掘路、伐移树木等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市政公用单位在外线工程施工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或现场告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审批窗口,对外线接入工程作出情况说明并提交承诺书,涉及占、破道费用的由市政公用单位出具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缴纳。施工时间尽量压缩至1天完成并按原样恢复。(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十)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减免政策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企业持相关申请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免收首次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一)实行“多测合一”,推行“验收即拿证”。对于简易低风险项目涉及的测绘工作,推行“多测合一”,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委托测绘单位承担,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以及房产测绘“测算合一”。在申请竣工验收阶段,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推动实现“验收即拿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审批代办服务制度,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提供政策咨询、指导协办、代办等审批服务。代办事项可根据项目单位的要求进行全部代办或部分代办。(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十三)信用惩戒。对于提供虚假承诺或未信守承诺的企业,采取停工整改、撤销已发证等措施,同时给予信用惩戒,扣除企业信用分;对于严重违约或违规的单位列入淮南市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淮南市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

(十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方案同时废止。

(十五)请各单位在各自监管范围内认真落实,做好审批和监管衔接,确保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有序开展,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陈永琪  联系方式:0554-5315218


淮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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