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验收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1、建设单位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申报表。
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骑缝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竣工验收报告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应分别签字并加盖各公司公章;竣工图提供带有电子签章的PDF版本图纸。
3、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6、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合法证明及资质证明文件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
相关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建设单位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文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禁止非建设单位人员办理消防手续)。
7、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
申报消防竣工验收的项目,需提供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